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11-12 浏览次数:6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五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诚、毅、勤、朴”校训。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目录外及交叉学科)、19个专业学位硕士门类(覆盖25个招生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六条  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七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第八条  我校2020年拟招生人数(参照2019年实际招生数)为73人(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如下:应用经济学13人,统计学15人,工商管理21人,法学6人,外国语言文学5人,食品科学13人)。各学科招生人数待国家正式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九条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各学科博士生招生计划人数的30%,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录取1名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或“硕博连读”方式或“直接攻博”方式的博士研究生。

第十条  2020年我校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招生人数的60%

 

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

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前三种选拔方式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5.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按202091日入学时计算)。

6. 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二)申请考核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学历符合以下条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按202091日入学时计算);或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按202091日入学时计算)。

5.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成绩60分(含)以上; ③雅思成绩(IELTS5.5分(含)以上; ④TOEFL成绩80分(含)以上;

6. 科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

1)在学校规定的特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特级期刊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且该论文与申请学科相关。

2)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原发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

3)在学校规定的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7. 硕士毕业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8. 报考一般应为非定向全日制(全脱产、调档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四)直接攻博

我校2020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show.asp?cid=1685)。

第十三条  报名手续和方式

(一)普通招考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1210日—1231日,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 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123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

《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无签章的报名无效)。

(二)申请考核

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121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

1)《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提供,如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英语水平复印件;

4)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 材料审核时间在12月中旬。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考评,并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中下旬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考。

3. 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91220日—1231日通过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同时将由系统导出的《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要求同上)递交至我办。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  考试费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50元。缴费方式另行通知(以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为准)。

(二)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姓名博士考试费”,并将缴费凭证原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

第十五条  初试

博士生普通招考初试为笔试,时间安排在2020314日—315日,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考试地点: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

第十六条  复试

(一)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

(二)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

 5.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6.报考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7.科研成果清单(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方面的奖项),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9.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10.政治审查表;

 11.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

 12.博士复试登记表。

第十七条  录取

(一)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生,不用转档案。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要求全脱产,转档案。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二)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第十八条  入学报到

2020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生·学年。

第二十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15000/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生·学年。

(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生·学年(奖励比例50%)。

(三)国家奖学金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生·学年。

(四)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五)“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

(六)“绿色通道”制度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第七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电子邮件:yjszs@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428877233(传真)

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du.cn/show.asp?cid=3090,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9年版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表一 招生学院博士考试报名联系电话.docx

附件2:表二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学位点简介).docx

附件3:表三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4:表四 2020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5:表五 博士研究生导师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