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11

为做好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

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以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共同第一责任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参与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学院命题组织工作的责任人,命题小组成员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3.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教学〔2014〕4号),学院按学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中指定1人为组长。每个复试小组还需另设秘书1人(须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学校和学科相关要求,执行复试程序,做好复试记录;评定成绩,给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拟录取的建议。

三、复试形式和安排

(一)复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2025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规范开展复试工作。加强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比例复试名单的确定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讨后确定。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或等额复试,具体复试名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复试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合并成pdf文件,以“姓名+报考导师”格式命名,于4月11日上午8:00前发送学院指定邮箱:fxyyzb515@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应届生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4)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

笔试:法学专业笔试科目为法学综合(根据报考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选答相应的专业题目),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将主要通过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和面试时的谈话等,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学院组织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全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院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

③抽取试题。

④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评分。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参考: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4.复试成绩组成及计算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其中,面试成绩(百分制)=外语能力成绩(百分制)×30% +专业能力成绩(百分制)×70%。

四、录取及体检

1.考生根据考核结果,按报考导师情况排序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2.由学院、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

3.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寄(顺丰或EMS)到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F515办公室李老师收,电话:0571-28008185。

4.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档案调至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调档时间以学校开具的调档证明为准);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定向协议书寄到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五、导师生源调剂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在第一轮复试后,若导师招生名额有空缺,可组织第二轮复试,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一级学科内重新报考有缺额的导师。在第二轮复试后,若导师招生名额仍有空缺,则直接在一级学科内进行生源调剂。生源调剂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的原则。 

六、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

2.复试信息公布。对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law.zjgsu.edu.cn/List-75.html)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学校对复试成绩、复试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重要信息数据进行审核管理。学院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机制,在审核无误后向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经学院、一级学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学院纪委签字确认的成绩库和录取名单。

4.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学院进行复议。

5.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0571-28008185

6.举报投诉渠道: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008171(学院),0571-28872072(学校),举报投诉邮箱:guzhaoli99@mail.zjgsu.edu.cn(学院),zjgsujw@126.com(学校)

7.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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