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以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共同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完善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学院按照考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每个命题小组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一位为组长。命题小组成员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命题小组组长是相关自命题科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规定,学院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远程复试须另设面试秘书3人,作为技术保障。同时,为预防突发情况,学院将提前安排复试小组替补人员。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面试工作。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 工作内容 | 地点 | 负责部门 |
3月29日(周六) | |||
08:00-09:20 | 考生报到 |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1楼大厅 | 东语学院 |
09:30 | 所有考生于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1楼大厅集合,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笔试考场 |
| |
10:00-12:00 | 日语笔译专业 笔试 | 管理楼301教室 | 东语学院 |
阿拉伯语笔译专业 笔试 | 管理楼306教室 | ||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 笔试 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 笔试 | 管理楼304教室 | ||
12:50 | 阿拉伯语笔译专业 综合面试(候考)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 综合面试(候考) | 管理楼226教室 | 东语学院 |
13:00- | 阿拉伯语笔译专业综合面试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综合面试 | 管理楼234教室 管理楼230教室 (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 | 东语学院 |
3月30日(周日) | |||
08:00 | 日语笔译专业 综合面试(上午场候考) | 东语楼101 (图书资料室) | 东语学院 |
8:15- | 日语笔译专业 综合面试 | 东语楼110 301 302 (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 | 东语学院 |
09:50 | 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 综合面试(上午场候考) | 东语楼101 (图书资料室) | 东语学院 |
10:00- | 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 综合面试 | 东语楼202 (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 | 东语学院 |
12:50 | 日语笔译专业 综合面试(下午场候考) 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 综合面试(下午场候考) | 东语楼101 (图书资料室) | 东语学院 |
13:00- | 日语笔译专业 综合面试 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综合面试 | 东语楼110 202 301 302 (由考务人员带领前往) | 东语学院 |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根据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5年实际上线考生数情况,翻译硕士日语笔译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翻译硕士阿拉伯语笔译专业按一志愿上线考生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3.2025年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共1人。要求初试总分达到国家线、单科分数不得低于国家线的60%。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回收并根据上线考生情况进行二次分配,直至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4.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开始之前,学院将通过线上审核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考生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
②初试准考证。
③学生证照片(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供)。
④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参阅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盖章,应届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办理,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专升本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需盖章,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有效期5年)。
⑥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⑧《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党总支盖章,应届生到学院党总支盖章)和《复试登记表(新版)》电子版;
⑨《复试登记表》扫描件。
⑩《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①-⑦项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⑧、⑨、⑩项材料单独建立文档,一起放入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复试材料提交”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大小为10M以内。在3月28日19: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9816899692@163.com。
2.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参考《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信息。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面试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科学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四)成绩计算
学院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201室。收件人:苏洹,联系电话:0571-28008399。邮寄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或EMS邮递的方式寄至我校。
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571-28008399、0571-28008379;学院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邮编:310018。
4.举报投诉渠道: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所在学院纪委反映举报;对学校的复试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382,举报邮箱:ivychenyan@zjgsu.edu.cn;学校举报电话:0571-28872072,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5.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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