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要求,特制定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 1 人为组长,另设面试秘书1人。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确定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1.根据学院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2.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3月30-31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工作安排 | 地点 |
3月30日 | 9:00-11:30 | 考生报到、 复试资格审查 | 经济楼537会议室 |
12:30-14:00 | 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 | 经济楼(具体教室待定) | |
14:00-20:00 | 面试 | 经济楼(具体教室待定) | |
3月31日 | 9:00-11:00 | 笔试 | 经济楼(具体教室待定) |
调剂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15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
学院将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调剂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
2.调剂程序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3月30日上午9:00-11:30,学院将通过线下审核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考生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
②初试准考证。
③学生证照片(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供)。
④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参阅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盖章,应届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办理,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专升本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需盖章,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
⑥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⑧《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党组织盖章,应届生到学院党组织盖章),格式详见附件一。
⑨《复试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二。
⑩《诚信复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以上有关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学院在专业学位招生选拔中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复试(面试)专家组。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8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20%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25%+面试成绩(百分制)*75%;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百分制)*40%+(初试成绩/5)*60%。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经济407办公室,请使用顺丰或者EMS进行邮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学院开展巡查。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4,0571-28877235,学院联系电话:0571-28878038。
4.举报投诉渠道: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学院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052,举报投诉邮箱:zjspjh@163.com;学校举报电话:0571-28877064,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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