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2502

为做好法学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现制定法学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成绩60分(含)以上;③雅思成绩(IELTS)5.5分(含)以上;④TOEFL成绩80分(含)以上;⑤其他能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材料。

(三)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1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 。

(四)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五)2024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招收少量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以上合作导师和专项计划外,申请我院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一项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1.2的A-及以上期刊。

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唯一通讯作者且取得第一作者放弃报考声明的,视为第一作者;(3)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4)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

https://yjszs.zjgsu.edu.cn/2023/1114/c481a147142/page.htm ,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缴费:考生应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150元;未网上缴纳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4年3月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递交(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不接收)至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F515办公室李老师收,电话:0571-28008185。

1.《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工商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外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

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s://yjszs.zjgsu.edu.cn/465/list.htm),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

(三)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在2024年3月中上旬。学院组成资格审查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其基本条件、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根据材料审核结果,依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情况,结合学科方向、报考导师和招生基础计划等情况择优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通过,在学校研招网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进入复试。材料审核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

材料审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表现(20分);

2.考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60分);

3.其他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如攻读博士计划书、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20分)。

四、复试

(一)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下旬-5月(具体另行通知),包括笔试和面试。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并另设秘书1名。

1.笔试:学科在面试前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根据报考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选答相应的专业题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英语在其中有适当分值。

2.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时学院党委负责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可组织有关老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其中,面试成绩由外语口试成绩、导师面试成绩、学科组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总分各为100分),外语口试成绩占10%、导师面试成绩占40%、学科组(不含导师)面试成绩占50%。计算方法为:外语口试成绩×10%+导师面试成绩×40%+学科组面试成绩×50%。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管理和监督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2.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本专业的材料审核专家和面试专家应执行回避制度。导师如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经查实,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3.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4.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571-28008185。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学院举报投诉电话:0571-28008171,举报投诉邮箱:guzhaoli99@mail.zjgsu.edu.cn。

若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学科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