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493

一、招收推免生的原则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要求,2024年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着力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进一步强化对推免录取工作的管理,维护研究生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并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和负责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三、申请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26日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网上支付。

2.考生在规定时间(报名时间是9月29日0点开始,截止时间是10月2日中午12点)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

四、接收专业

学院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研究方向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

020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不区分导师

020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0871J2

流通工程与技术管理

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不区分导师

020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不区分导师

 

五、复试具体要求

1.具体复试的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只包括面试。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最后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环节学院会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和拟录取标准

硕士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30%

录取标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前需先提交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生适用),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网址:

https://yjszs.zjgsu.edu.cn/2019/0923/c479a14546/page.htm

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六、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复试时着重评价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等。根据考生在复试中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拟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院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考生的拟录取通知通过系统平台发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确定接受拟录取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4年6月下旬由我院寄给学生本人。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6.拟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管工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信息楼521室 ),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 联系方式

管工学院联系电话:0571-28008298

学院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信息楼5楼  310018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九、其他事项

1.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本人自理。

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推免复试录取期间,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可向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4.本通知与国家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23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