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博士点由各学院推荐的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计划学生的遴选和录取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委员、博士生导师代表为组员。
二、接收专业和计划
我院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s://yjszs.zjgsu.edu.cn/2023/0920/c469a143018/page.htm),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三、申请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26日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网上支付。
2.考生在2023年10月6日16:00前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
四、复试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6日16:00。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2023年10月9日,经济楼225教室。
复试内容:综合面试(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复试前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前需先提交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打包发送至zjgsujjxy2024@163.com):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生适用)或《复试登记表》(推免博士生适用),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网址:https://yjszs.zjgsu.edu.cn/2019/0923/c479a14546/page.htm。
(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推免博士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
五、复试成绩
硕士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30%;
直博生复试总成绩(百分制)=学科专家组面试(百分制)×70%+外语口试(百分制)×30%。
六、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及其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院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考生的拟录取通知通过系统平台发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确定接受拟录取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4年6月下旬由我院寄给学生本人。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6.拟接收推免硕士生、推免博士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到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经济407办公室,薛老师收,联系电话:0571-28008038。请使用顺丰或者EMS进行邮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联系电话:0571-28008038
经济学院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经济407办公室 310018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网址:http://econet.zjgsu.edu.cn
九、其他事项
1.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本人自理。
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推免复试录取期间,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可向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4.本通知与国家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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