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341

为切实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第一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委书记参与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确定复试时间及方式

根据生源情况,统筹考虑,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并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执行相关工作。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复试报到时间为66日上午800至下午5002)笔试时间为67日上午90011003)面试时间为68日上午830开始。若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目的“统计与数学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复试安排”。“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类别考生复试工作一起进行。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

(一)复试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学院按专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中指定1人为组长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执行复试程序,做好复试记录;评定成绩,给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拟录取的建议。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已通过公示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2.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及体检

1.复试前由学院组织现场方式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并于报到时交至学院。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7)诚信复试承诺书;

8)其他材料;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未提交学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能参加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学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按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格检查表自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周内用EMS寄送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统计与数学学院综合大楼607室 李老师 收 电话0571-28008099”,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科目:统计学(027000)专业:统计理论与方法;统计学(071400)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量经济学020209专业:数量经济学。每门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时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并组织有关老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学院按专业组织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面试环节对每名考生的面试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交给学院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等,核实考生身份。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紧急处置:现场复试过程中,如有考生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学院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参考(100%):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六)成绩总评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0%+面试成绩70%

其中,面试成绩(百分制)=外语口试成绩(百分制)×10%+学科组面试成绩(百分制)×50%+导师面试成绩(百分制)×40%

五、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将档案调至学校(应届生的调档时间以考生学校开具的调档证明为准);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定向协议书寄至我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注:所有邮寄材料均使用EMS,邮寄地址同上)

六、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总成绩入围的考生若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可进行导师调整,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是否服从导师调剂。导师调整需经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但一般只可在同一学科(专业)内适当调整。

七、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制定本实施细则,经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执行。

2.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4.复试信息公布。对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统计与数学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6.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 0571-28008099

7.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学校)0571-28008088学院,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若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若有变动,也会在考生群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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