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选拔优秀的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进一步深造,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要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同时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并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方案规定: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比例
学院根据上线和调剂考生的生源情况,根据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2023年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的复试比例。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初试总分达到国家线、单科分数不得低于国家线的60%,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划定复试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回收并根据上线考生情况进行二次分配,直至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计划于3月底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计划于4月20日前完成。
学院复试工作: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执行相关工作,为考生批量开通访客码,提倡考生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专业笔试三方面,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测试5-8分钟,包括英语自我介绍、专业外语文献的阅读和理解;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0分钟,通过回答1个必答题和3-5个专业问题形式进行;专业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皆为百分制。
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为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值,且面试中师生皆不得涉及导师选择、今后研究方向等可能影响评分的话题。
低于复试满分60%,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
为消除面试成绩组与组之间的主观判断差异,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理念,计算复试成绩时,采用如下方法:
每组考生个人面试得分总和/每组考生人数=小组平均分;
各个小组平均分总和/复试总小组数=基准平均分;
个人小组面试得分=(英语能力测试*10%+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15%)/0.25;
每位考生面试实际得分=基准平均分/所在小组平均分*个人小组面试得分;
每位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25%+专业笔试*15%)/0.4;
每位考生综合得分=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5) *60%。
七、面试分组
面试分组进行,具体组数由学院根据参加复试研究生人数确定。
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院专人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场次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和面试小组教师皆以抽签方式决定对应组别。
八、面试程序
1. 由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核实考生身份。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 考生英文自我陈述(1-2分钟),随机抽取英语能力测试必答题(2题,1道翻译题、1道问答题)并迅速回答。被抽到的试题用完作废。
3. 考生随机抽取专业必答题(1题)并迅速回答。被抽到的试题用完作废。
4. 教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考生回答。
5. 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6. 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7. 参加面试的教师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现场录入成绩。
8. 参加面试的考生的通讯设备统一保管,不允许带入考场,违反者视作弊处理。面试教师的通讯设备一律统一保管。
九、调剂工作
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
6.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调剂程序要求
1. 本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 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十一、录取原则
1.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 复试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 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一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与校研究生院进行协调后负责解释。
复试咨询电话:0571-28008218贺老师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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