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学院一志愿复试定于3月29日下午13:30进行,调剂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20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
远程复试一般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学院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考后,做到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调剂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专业,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
2.调剂程序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2.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招生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远程复试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主要以远程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并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远程复试一般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应充分体现原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科学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远程复试紧急处置: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
远程视频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具体比例要求如下: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7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25%。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6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40%。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开展巡查。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4.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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