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3-27 浏览次数:2167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制定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制定《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确定复试时间与复试方式

本院一志愿复试工作时间为3月29日(日语语言文学、国别和区域研究、日语笔译)、331日(阿拉伯语笔译)两天。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本院确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所有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考中防作弊。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考后,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现场考场设置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执行,为考生批量开通访客码,落实复试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提倡考生进入考场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根据学校划拨的招生计划和2023年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人员名单。该名单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3.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翻译硕士日语笔译、翻译硕士阿拉伯语笔译专业按一志愿上线考生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四)调剂

  2023年翻译硕士日语笔译方向有一定数量调剂名额。

调剂基本条件规定如下: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A区相关专业的标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科目也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包括:翻译硕士日语笔译或日语口译方向、日语语言文学、国别和区域研究(日本学相关)

调剂程序: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请有意调剂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申请填报调剂我校,接收调剂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调剂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发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复试前学院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考生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

②考生准考证。

③学生证照片(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提供)。

④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参阅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ys.jsp。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盖章,应届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办理,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专升本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需盖章,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英语四级成绩450分,有效期5年)。

⑥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⑧《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党总支盖章,应届生到学院党总支盖章)和《复试登记表(新版)》电子版;

⑨《复试登记表(新版)》扫描件。

《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⑦项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件,⑧、⑨、项材料单独建立文档,一起放入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复试材料提交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大小为10M以内。在3月28日08: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husyaei@126.com   

2.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 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本次复试不组织笔试科目考试,全程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复试包括:专业能力(充分体现笔试科目内容)及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面试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科学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综合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由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抽取试题:考生按照编码从试题库中抽取考题。

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考生回答;

⑥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⑦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做好准备;

⑧参加答辩老师现场独立评分。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七)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中各项分值的比例:

面试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①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80%),②外语听力及口语(20%)。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开展巡查。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学院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008379

4.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zjgsujw@126.com

5. 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571-28008379(谢老师),或QQ群:694504041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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