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 申请人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就读院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 直博申请人在复试前需确定报考导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通知
9月30日14:00截止系统报名。9月30日24:00前,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到校参加现场复试(复试方式若有变动,学院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2、提交材料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10月7日16: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按顺序形成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jsu2023sfl@163.com),并在复试当天携带材料参加面试报到。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适用)或《复试登记表》(推免直博适用),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网址:https://yjszs.zjgsu.edu.cn/2019/0923/c479a14546/page.htm。
(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FE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直博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1)
(6)直博申请人须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复试具体内容
(1)复试方式:线下面试(复试方式若有变动,学院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英语口语测试通过“口译(英汉双向)”、“话题演讲”等环节考察学生的语言转换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语音语调、语言质量;综合面试通过“提问-回答”考察学生的语言应变能力、专业认知、综合素质、培养潜质
(3)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4. 复试安排(暂定,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报到时间: 10月12日13:30—14:00 |
地点:外语楼312 |
推免硕士生面试时间: 10月12日14:00-15:00 |
地点:外语楼317 |
直博生面试时间: 10月12日15:00-15:30 |
地点:外语楼317 |
5、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硕士研究生复试总成绩=英语口语×40%+综合面试×60%。
(2)直博生复试总成绩=导师面试成绩×50%+学科组面试成绩×50%。
6、拟录取标准
综合考虑复试总成绩排名,结合推免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在学院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面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不少于30分钟)。
四、体检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联系方式
浙江工商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5 28877234
外国语学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008511
外国语学院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312办公室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六、其他事项
1.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本人自理。
2.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推免复试录取期间,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可向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4.本通知与国家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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