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5-11 浏览次数:292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的要求,参照《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会议商定,制定会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博士生招生事宜。

二、复试

     (一)复试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由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商议确定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由学位点负责人与相关学院负责人协商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职责:①确定复试的内容和方式;②做好复试记录;③评定成绩,给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拟录取的建议。

     (二)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当年已通过公示的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数,以及分配的招生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三)资格审查及体检

    1.组织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将下述材料分别排序按要求合并成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格式命名,于5111600发送指定邮箱:caikuaiboshi@126.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5)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审核材料时,将以考生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在邮箱内提交的材料版本为准。  

    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拟录取考生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于我校研招网公示拟录取名单之日起7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体检表原件寄送(顺丰或EMS邮寄)至会计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815办公室王老师收,电话:0571-28008132。 

(四)复试内容和程序

1.笔试及注意事项

笔试由学院安排进行,考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综合,内容为专业英语及专业知识。笔试时长2小时,卷面成绩为100分。

请所有来校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及健康应试承诺书,出示健康码及入校访客码,确保本人14天内未出入国(境),也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方可参加笔试。学院防疫部门负责人:罗老师,0571- 28008102;防疫联络人:王老师,0571-28008132  

 2.面试及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等,核实考生身份。

    ②抽取试题:准备英语口试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展示PPT10分钟左右)。

    ④复试(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紧急处置:现场复试过程中,如有考生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学院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面试过程中的评分参考(100%):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

     (五)成绩总评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复试总成绩决定。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面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10%+导师面试成绩×50%+复试小组面试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

三、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由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报一级学科审核并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导师也可在全部考生中择优录取,但需要与考生协商一致,并提交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后,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在专业内适当调整。

    每位导师当年招收考生不超过2名。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对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全部录取工作按信息公开制度操作。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复试信息公布。对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复试咨询电话:0571-28008132

投诉电话:0571-28877069

投诉邮箱: 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