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30 浏览次数:1173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结合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科“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结构

(一)成立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等。负责协调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和复试小组。

(二)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过程规范、审慎,有关记录作存档备查。

(三)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二、申请条件

(一)须满足《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本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各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一项,学校不再组织外国语(即二外)统考:

1)  报考01(西方文学与比较文学)的学生,须满足下列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  80分,或IELTS  6.0分,或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2)  报考02(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03(翻译学)的学生须满足: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 560分,或新TOEFL  90分或IELTS 6.5分者或GRE288分,或者专业英语八级70及以上。 

3) 报考04(日本及东亚研究)的学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N1水平;

B)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  80分,或IELTS  6.0分;

C)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日本学习或访学经历。

三、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评分依据为:

1.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表现。(10分)

2. 语言成绩。(10分)

3. 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30分)

4. 其他,如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5分)

5. 导师意见。(45分)

60分以上通过审核,进入复试名单。材料审核不满足条件,不予以参加复试资格。

四、 复试

(一)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提交《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规定的有关材料。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学科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为学科专业素质测试与综合能力水平面试两个环节。每个环节由面试小组成员和导师对考生进行提问并评分。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由专人做好面试记录。

学科专业素质测试:每位考生事先准备相关的学术报告(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相关文献综述、研究设想、个人专长等)。考生现场进行约15分钟学术报告汇报(制作Powerpoint)。

综合能力水平测试:侧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的测试。

综合面试成绩=导师分数*50%+面试小组分*50%

(四)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20%+面试成绩(百分制)×80%

五、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原则

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

七、管理和监督

1.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  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本专业的材料审核专家和面试专家应执行回避制度。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4.  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6.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28877234,0571-28877235。学科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28878751(西方文学与比较文学方向);288785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翻译学方向);28878379(日本及东亚研究方向)

7.  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试举报投诉。对考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8.  若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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