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参照《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定,制定财会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成立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博士生招生事宜。工作小组名单另附。
二、复试
(一)复试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由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商议确定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由学位点负责人与相关学院负责人协商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的职责:①确定复试的内容和方式;②做好复试记录;③评定成绩,给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拟录取的建议。
(二)复试分数线
1.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
2.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
3.依据三门课初试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生人数1:4.67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数,外语和专业课单科成绩分数线维持不变。
(三)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当年分配的招生人数、初试成绩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时间和提交材料
复试时间见学院网站或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复试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和院办报到,由研究生招生办集中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体检表等材料。专家推荐书2份、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政治审查表、个人陈述表及复试登记表等由学院收齐并审核。请考生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分别交给校研究生招生办和院研究生秘书。本学院负责组织会计学博士面试和外语口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加试政治理论课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五)复试内容和程序
1、考生自我陈述1分钟。
2、结合博士研究方向,选择一中国资本市场现实问题,设计具体研究方案。
3、陈述博士阶段高等级论文写作、发表计划。(请自行准备PPT 控制在20分钟内)。
3、教师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4、记录员对现场的回答情况进行记录。
5、考生离场,现场打分。
(六)面试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评分参考(100%):
A、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
B、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15%
C、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15%
D、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40%
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
(七)成绩总评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初始成绩+复试成绩组成。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方法为:初试总分÷3×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试、导师面试、复试小组面试三部分成绩组成(每部分总分各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其中外语口试成绩占5%、导师面试成绩占25%、复试小组面试成绩占20%。计算方法为:外语口试成绩×5%+导师面试成绩×25%+复试小组面试成绩×2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和同时兼顾导师负责制的原则,由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校长批准后,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对初试成绩较高、经复试后不拟录取者,复试小组应写出书面意见。
四、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一般不作调剂。遇有特殊情况时,经研究生院与相关学院领导以及导师和考生协商,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可以在同一专业适当调整。
原则上每位导师招收1名考生。
五、监督管理
1.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对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全部录取工作按信息公开制度操作。
2.复试咨询电话:0571-28008132, 0571-28877235。
3.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对面试过程进行巡视,在复试录取期间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投诉电话:0571-28877069
投诉邮箱: 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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