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242

为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各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

(二)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7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定。

(四)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只可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专业。

(五)调剂程序:

1. 323日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六)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时间为2小时。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共同考核。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 面试程序、评分参考

(1) 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考生回答;

  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 面试评分参考:(100分)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5%。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15%;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某些专业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30%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8年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自327开始,计划于4月初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底前结束。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五、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六、复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008038

4.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zjgsu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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