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7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  复试工作的要求与原则

根据学院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包括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三个二级学科点)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中要加强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宜。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执行。
  2.成立由相关专家,(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相关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指定一名专家任组长,另设秘书一名。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6.复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工作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7.复试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监督员和院纪检委员的监督下完成。

三、复试资格审查
  
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在考生参加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

四、复试内容及办法
  
(一)差额复试原则
  按照差额复试的原则,学院按照招生差额比例在130%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

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内容以招生简章上的科目为准。

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相关课程。加试科目以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面试程序、评分参考

1. 面试程序:

     ①由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 面试评分参考:(100分)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四)其他
  1.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备查。
  2.由复试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复试成绩。

五、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5%。其中,复试中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某些专业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5%。

(二)录取原则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名额用于调剂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针对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进行必要的考察。

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录取。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委员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学院纪检委员要到复试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