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调剂、复试和录取阶段工作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与条件
1、符合国家报考条件;
2、参加2015年工程硕士全国联考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0分,英语单科不低于28分;
二、凡报考浙江省内其他高校的考生(须获学士学位)达到我校工程硕士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均可以申请调剂至我校,调剂只限在相同类别、相同领域内进行。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低于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无须第一志愿学校研招办盖章,高于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须到第一志愿学校研招办盖章)。
三、复试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安排,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各学院将提前网上公布。各学院联系电话请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1)第二阶段考试登记表:
考生填写《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1份(见附件3), 面试时交给主考老师。
(2)资格审查表:
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交给相关招生学院。
(3)学历、学位证书:
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及12位验证码。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4)其他:
所在领域取得的成果,如发表的论文、获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录取原则
1、符合国家报考条件;
2、GCT成绩符合上述要求;
3、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专业领域知识掌握情况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复试须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60分/百分制)。
4、各领域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无学位考生的录取,按GCT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全校范围录取。最终录取名单由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浙江工商大学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1:2015在职攻读浙江工商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调剂表格.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各培养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3: 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电子与通信工程复试通知.zip 环境工程领域复试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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